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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后徐州市的落实政策工作

2021-01-07 11:10:18来源:陆刚

一、右派摘帽安置改正工作

徐州市、地区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犯有严重扩大化的错误共有2320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有2604人被定为有右派言论受到不公正处理。从1959年到1964年,徐州地委、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指示和中共江苏省委的部署,先后分4批为全市近70%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员摘掉了帽子。但由于“左”的思想影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全市仍有30%被错划右派帽子没能摘掉,错误结论没有纠正,遗留问题没有解决。

1978年4月4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请示报告》,即中发(1978)11号文件。同年9 月17日,中共中央又批转了中央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即中发(1978)55号文件。根据中央这两个文件精神,徐州全面开展了右派摘帽安置和改正工作中央11号文件下达后,徐州市委和地委分别成立右派摘帽办公室,传达中共中央文件精神,部署具体工作。1978年12月,市委又成立贯彻中央55号文件领导小组简称“市55办” 12月11日至14日,市委召开贯彻中央55号文件的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杨士杰在全国10省、市右派摘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会议精神。会议提出了右派改正工作的具体部署和意见要求各单位对所划右派不论本人是否申诉现在是否还在本单位,或是已经去世的都要进行复查,错划了的应主动做好改正工作,落实党的政策;对当作右派言论,未戴右派帽子,但作为右派分子处理的人员,应列入这次改正的范围,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会后,参加会议的各区、局党委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建立健全领导机构,着手开展改正安置工作 55办 为右派纠正、安置做了大量工作。为了一个不漏地做好改正、安置工作55办调出档案馆所存整风反右运动中戴帽右派的花名册,召开有关系统、单位负责人会议,下达复查清理档案等任务,对各系统、单位复查改正报告及时审议复核,夜以继日地赶写批复。1979年12月底,徐州市原定627右派分子,已复查改正622 人;对内定的所谓“中右分子”和因“右派言论”错误处理的621全部予以改正。此外,对在整风反右运动中因以“右军司令部”发言而被判为反革命的“右军司令部”一案,多次进行审议,最后定性是错案,8“案犯”得到了平反改正。对于复查改正的,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文件规定,及时为他们恢复名誉,清理档案材料消除政治影响

在市委领导下,“市55办”和各区、局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党的政策,积极开展安置善后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加快改正安置工作。徐州市被错划右派的人员中,需要安置工作的201人,因“中右”或“右派言论”受到错误处理而需要安排工作的83人,因右派问题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失去工作的55人,失去城镇户口的258人1979年底,基本解决了这些人员的工作、户口等问题。1980年14日,市委发出通知,指出全市右派已全部摘帽;属于错划、错处理人员已基本改正、安置完毕,较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在这种形势下,市委决定撤销“市55办”个别遗留问题由市委统战部抓总,分别转有关部门办理

1983年5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向全国转发了江苏省委统战部的《关于解决错划右派改正结论中“尾巴”问题的简报》,要求全错全纠,不留“尾巴”。在这种形势下,为全面落实党的政策,徐州市委统战部积极主动地织人员对错划右派的改正结论进行了复查。通过复查,在1537人的改正结论中有77份留有“尾巴”,约占5%。对这些“尾巴”,经市委研究同意,全部予以修改或删去,并把结果发给被改正的人。为进一步解决好改正、安置工作中的遗留问题1983年11月23日,徐州市委决定建立落实统战政策工作小组,负责处理遗留问题。1987年,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结束。在近10年里,全市共为2320名错划为右派的(包括外地转来的)全部平反改正2604“右派言论”错误处理的全部复查改正,清理了档案。在以上两项错处理的4924人中,有1825人得到了妥善的工作安置,为520人补发工资38700元,为2729名受株连的家属子女落实了户口、工作。 二、平反冤假错案

持续10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许多干部、群众被打成“叛徒”、“特务”、“走资派”、“反革命分子”,受到迫害和折磨;他们的亲属受株连长期得不到公平的对待,在参军、入党、工作、上学等方面受到歧视,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造成了严重后果。粉碎“四人帮”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受迫害者本人及其亲属,要求彻底平反冤假错案的呼声十分强烈。在中央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各地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 1976年1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徐州市各级人民法院根据这一精神,复查纠正了一批因反对林彪、江青反党集团和为邓小平鸣不平而被判刑的案件;同时纠正了一批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其他冤假错案。

1978年初,中共中央下发4号文件,要求对纯属反对“四人帮”及其党羽而受到打击处理的人一律平反。从4月底开始,中共徐州市委对有关人员分别进行平反或恢复名誉。4月30日,市委发《关于对焦元庆等同志平反的通知》,为在1976年清明节贴出怀念周恩来反对“四人帮”标语,受到批判、拘押的建材工业局所属建材机械厂焦元庆等9人平反。之后,市委又多次下发文件,对在极左思想路线影响下受到处理和不公正对待的人进行平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徐州市委和中共徐州地委按照中共江苏省委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共中央要坚决彻底干净全面把一切冤假错案处理好的指示精神,将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作为党的中心工作来抓。

1979年1月21日,徐州市委发出12 13 14 15 16号文件,分别文化大革命中被错误在报上公开点名批判的原徐州市委书记韩本初,徐州市委书记梁如仁,原徐州市委副书记臧晨光,原徐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旭,原徐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李一,予以平反,恢复名誉。2月12日,徐州市委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统战政策,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受迫害致死的原徐州市副市长张海波市政协副主席丁市民革主委郭任市政协常委刘徐州市京剧团团长许等五位上层党外人士,举行了市一级的追悼大会为他们平反昭雪,在统一战线各界人士中引起强烈反响

2月22日市委发出通知,决定将原徐委发(19768910号文件,徐197610号文件革发(197617 34 37号文件,委办19761234号文件,市委办事组1976年2月18日1976年7月14日发出的两个通知等13个有关反击右倾翻案”、追查反革命和学习上海民兵工作经验的错误文件,以及当时印发的市委负责有关这方面的讲话材料全部予以撤销各级党组织在此期间所发的类似文件同时宣布撤销。4月20日,市委发出撤销<关于一二.二八凌晨事件的通报>的通知》(市委1967年发)》、《撤销项协议的通知》(市委1967年发)、《关于撤销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一些错误文件的通知》。

6月13日,中共江苏省委对徐州市委关于撤销以范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问题的决议和处分的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徐州市委的意见,决定撤销省委19601141号关于洪范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处理的批复1964年苏字第638号关于张洪范尚克东李海峰同志甄别意见的批复对原徐州市委书记处书记市长张徐州市委委员副市长尚克东,原徐州市委委员机械工业局党委书记李海峰恢复名誉。1981年3月22日,徐州市委发出关于对张洪范尚克东李海峰同志平反的通知,为以上三人公开平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所形成的有关材料全部销毁。

1980年3月15日,徐州地委根据江苏省委“关于做好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的冤假错案平反工作的通知”精神,立即组织审干人员,翻阅档案,进行调查,摸清底数。文化大革命前,刘少奇曾徐州区沛县静安公社和新沂县视察工作,在刘少奇被错误批判后,这些地方有不少干部和群众因此受到株连,有的被拘捕判刑,有的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徐州地区涉及与刘少奇冤假错案受株连的,包括因与刘少奇有某些联系,为刘少奇鸣不平、说公道话等而蒙受冤屈的共592人。其中,干部353人,不脱产基层干部106人,群众133人;拘捕判刑201人,受其处分的241人。按照中央指示,一律予以平反纠正。

1982年7月,根据中组部(1982)8号文件和省委组织部有关指示精神,为彻底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冤假错案,做到不遗漏,不留尾巴,市委对“文化大革命复查过的案件,认真组织了“回头看”逐件进行检查。发现尚有10%左右的案件修改结论中有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的定性不准或不当和处理偏重,有的结论留有尾巴或文字用语不妥等。针对这些问题,都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予以纠正,及时进行了补课。对“文化大革命”中徐州市13起所谓集团性案件全部进行了复查平反,对涉及的81名干部都做了善后处理工作。

三、复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积极稳妥地复查处理“文化大革命”前的各类历史老案1979年8月4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发出《关于文化大革命前一些案件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对于历史老案的处理,仍然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究”的方针,全错的全改,部分错部分改,不错不改。1982年8月,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部署,徐州市委将复查工作的重点转到对“文化大革命”前各类案件和其他历史遗留问题上来。由于历史老案和历史遗留问题案件年代久远,情况复杂,人员变化大,为积极稳妥地做好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徐州市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摸底排队工作。复查具体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中组发[1982]15号件规定,对1958年重新处理的内部留用分子案件复查处理115件,其中纠错98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85.2%。二是按照中组发[1983]16号文件规定,复查了2268件在肃反、审干中受“限制使用”的案件,其中予以撤销的138件,占6.1%,解除和注销的1973件,占87.1%,放宽使用的36件,占1.6%。三是按照苏组发[1984]91号文件关于对一些干部本人地主、富农成分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精神,对298名干部本人的地主、富农成分问题进行了复查其中纠错234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78.5%。四是复查其他各类案件1087件,其中纠错515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47.4%。总共对“文化大革命”前的1500件案件,纠错847件,占复查总数的56.5%。按照党的有关落实部政策的规定,对复查纠正的案件及时做了落实政策和善后工作。其中,恢复党籍37人,安排工作149人,办理离休64人、退休184人、退职126人;解决这部分干部家属子女户口农转非120户共311人,发放补助费106650元

严肃认真地复查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案件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徐州周边地区的各中共区党委和军队系统,均派员打入徐州开展城市地下工作。故徐州地下党组织关系多头,情况复杂。据摸底调查时统计,全市有不同时期入党的地下党员7822名。在徐州的5363人中,仍是党员的还有2380 人。解放后,由于对地下党斗争的复杂性认识不足,对地下斗争的历史环境和特点缺乏了解,在整党、审干、肃反等政治运动中,对地下党问题的处理上因受“左”的思想影响以及工作上的某些失误致使部分地下党的人员受到了错误处理和不公正的对待,造成了不少历史遗留问题。1985年3月,按照中组发[1984]13号文件规定,对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案件进行严肃认真地复查处理。市委以联合办公的形式,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集市纪委、人事局、公安局、法院、民政局、党史办、档案局等单位共同参与调查摸底。确定对自动脱党和受处理后定为“三种人的亦不作为复查对象。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组织3000多审干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共查阅各类历史档案45738份。通过查阅历史资料走访座谈综合分析等途径,然后经过反复摸底排队,全市确定复查任务336件,至1986年底全部复查结案。对符合政策规定能恢复党籍的,均已办完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能解决党籍的,也都作出了明确的复查意见并告之本人。其中恢复党籍的80人恢复前段党籍的66人,恢复全部党籍的14人,占复查总数的23.8%,不予恢复党籍的256人占总数的76.2%。同时对农村中因年老体弱,失去劳动能力,无人赡养,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的地下党员,给予了适当的经济补助。1986年,全市共补助4831人,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党员补助总人数的68%,发放补助款18.41万元。

四、落实干部政策

徐州市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立案审查的干部3581人。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审判复查落实干部政策的指示精神,中共徐州市委于1978年3月成立审干办公室,开展了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各区、局党委也相应成立审干办公室为使审干复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共徐州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法院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政法部门处理案件中牵涉的干部由哪里复查的请示报告》,规定凡属于敌我性质内部处理的干部案件(刑事案件除外),由组织部门负责复查;而判刑、逮捕、拘留、劳教、强制劳动、敌我性质戴帽部等案件,分别由公安局和法院负责复查;市委负责对影响较大的冤假错案的平反工作。在对案件复查中,市委对干复查工作非常重视,共召开5次大型会议,贯彻省委查会议有关精神,部署全市审复查和落实党的政策工作由于长期以来被审查的干部数量很大,遗留的问题很多,复查的任务非常繁重,市委审干办公室专门抽调21名干部从事这项工作,全市抽调做干复查的专职干部共计625人,其中以上干部122人。1978年12月,全市完成审干复查任务97.4%,31个区、局全部完成审干复查工作。 在审干复查的基础上,对相关干部的问题进行重新结论。从1978年上半年起,徐州市委先后对各部、委、办、区、局等单位报送的干部历史问题重新结论的报告予以批复。对在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影响迫害下去世的干部撤销了以前的处理决定。同时对干部档案材料进行了清理,凡属诬蔑不实的、派性的、重复多余的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了全面、彻底的清理,使每一份材料真实、准确、可靠。到1979年3月底,全市共清查干部档案材料38278份,其中科级以上干部3214,全市干部档案的清理工作基本完成通过清理档案,使大批干部放下了思想包袱,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1981年5月16日,徐州市委组织部为贯彻中组部(1981)5号文件精神,发出《关于彻底平反纠正冤假错案进一步做好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单位认真抓好文化大革命中案件的复查补课工作,对复查过的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逐一进行分析排队,排除存在的遗留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补课根据市委组织部《意见要求各单位在意见下发后至6月底之前普遍开展了对文化大革命中案件的复查补课工作,文化大革命以前的冤假错案的再次复查工作。

1982年2月6日,徐州市委组织部上报徐州市委并报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的总结报告》。《报告中指出,徐州市平反文化大革命中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工作现已基本结束。徐州市在文化大革命”中立案审查的干部共3419人,其中,市级干部10人,区局级干部46人,其他3363人。这些案件已全部复查结案。结果是全错的2237件,占65%;部分错的601 件,占17.5%基本不错的581件,占17%。还复查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中的集团案件13起,对涉及的81名干部都做了善后处理工作。对“文化大革命”中非正常死亡的136名干部政治上都予以平反,对生活上有困难的遗属给予了适当补助。对审干案件的档案材料进行了认真清理。全市共有审干案件材料235096 份,经过清理剔除保留了22898份占总数的9.7% 由于落实了党的干部政策,使一大批政治上放下了包袱,他们无比感激精神振奋,满怀豪情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根据江苏省委的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徐州市落实干部政策的终工作,在市委领导下,从19826月开始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全面地进行了一次“回头看”以往复查中漏查的7件,漏报的155件“回头看”中复查案件3564件。对这些复查案件一一作了妥善处理,一些案件重新修改了结论。通过“回头看”进一步肃清“左”的思想影响,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善始善终地完成了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

五、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77年9 月,中共中央在《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中,要求全党全国人民加快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尽快落实知识分子政策。1979年5月31日,徐州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意见》要求全市各单位在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中,要继续抓好复查和平反昭雪冤假错案的工作,做到全错的全纠,部分错的部分纠;要充分发挥知识分子作用,把那些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干劲大、群众关系好的知识分子(包括非党干部),提拔到适当领导岗位上来,但要保证他们的主要精力从事专业工作;要从政治上关心知识分子,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知识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把符合入党条件的知识分子及时吸收他们入党;要恢复和晋升技术职称的工作,使知识分子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意见》下发后,各系统、各单位都认真学习文件,采取各种措施落实文件要求。

1983年1月9日,《徐州报》头版刊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市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成绩显著》的报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徐州市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知识分子工作已提到了党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几年来逐步建立健全了科技干部的管理机构知识分子中的冤、假、错案已全部得到平反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917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17.3%被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的知识分子,地、市级领导干部2人,县处级领导干部112人,科级干部651人。全市提拔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134名,其中区、局级32名,厂矿级102名;知识分子社会地位得到了提高。徐州市已先后开展了工程、农业、卫生、会计、统计等系列专业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现在有各级职称的各类专业人员13186人,有12528人的职称是近几年新评定晋升的。知识分子在生活待遇上有了改善。两年来,徐州市已办理科技人员农村家属迁城101户,解决知识分子两地分居近800户;在知识分子的进修、培训方面也做出了成绩。

1987年8月15日,徐州市委发出《转发市委落知小组、市委组织部<关于全市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总结报告>的通知》。《通知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徐州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知识分子政策,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有领导地积极慎地开展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任务。全市改正错划右派共计1627人;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老案2641人;平反“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2575件;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的财物482件,支付折价补偿费58054元补发文化大革命”中被错停减发的工资1238人,计2114876元清退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私房99户,617间,支付折价赔偿费243240元解决冤假错夫妻分居的210人;解决因冤假错造成需要农转非的372人;清理知识分子人事档案45540份。在抓好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同时,还注意抓了经常性的知识分子工作。全市共提拔知识分子干部11392人,调整用非所学和用非用长的671人;录用社会闲散的知识分子531人;组织业务进修15028人次;解决夫妻分居376人;解决加识分子家属和子女农转非5858户,计23998人;安排家属、子女就业8317人;住房条件得到改善的8838户;发展了9931人入党,其中1984年以来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入党6497人,占同期入党总人数的32.1%。

六、落实统战政策

恢复民主派、工商联组织活动。1978年9 月,中共徐州市委根据中央有关决定,召集市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主委、副主委开会,宣布6个爱国民主党派恢复活动。民革徐州市委会于1979年下半年恢复活动时,有1个筹备支部,党员21名;民盟徐州市委会于1978年恢复活动时,有9个支部及5个直属小组,盟员124名;九三学社徐州市委会于1978年恢复活动时,有1个支部、2个小组、21名社员;民进徐州市委会1987年成立时9个支部、10个小组、成员101名;农工党徐州市委会1978年恢复活动时,有4个支部24名党员;民建徐州市委会1978年恢活动时,有10个支部、31名会员。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恢复活动后,积极调查研究、反映情况,协助落实政策。1982年起,中共徐州市委恢复建立与市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代表入士的协商座谈制度。1985年起,徐州市举行重要活动尽量邀请党外领导干部,市各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参加。1987年起,市委统战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建立“月月座谈会”制度,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功能得到恢复,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根据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和省委文件的规定,徐州市委统战部狠抓具体问题的政策兑现。1979年初,对徐州市原工商业者在银行有万元以上存款的全部解冻发还“文化大革命”中被查抄物资组织认领;文化大革命批斗的105人,下放农村的15户扣发工资的百余人,都给予落实多数单位的原私有人员,已基本享受本企业职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为落实中央指示,市委统战部从1979年开始,全面开展从原工商业者中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区别出来工作。1980年,徐州市在工业商业、医药和服务行业中,有42人被安排为工厂副厂长、车间主任、公司副经理等领导岗位。至1983年底三小区别全部结束,全市原工商业者政策得到落实的3209人,从中区别为三小2922 人19名原工商业者“文化大革命”中被停发和减扣的工资,已按政策作了补发,发人民币25232 元。被冻结的私人存款和应领的利息已予以发还51名“文化大革命”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原工商业者已作了安排,其中8人提升职务。安排使用原工商业者的政策,调动了他们为四化服务的积极性。据统计,在职的原工商者,有80% 以上的人被评为先进工作(生产)者或立功受奖有的事迹非常突出,有的还被吸收参加了共产党

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执行中央[1979]6号文件精神,市委统战部会同有各关区、局党委,对起义投诚人员做了调查核实,被错误处理的19人予以平反纠正,消除影响,作了妥善安置。配合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各有关单位党委贯彻执行中央[1979]80号文件精神,落实去台人员在大陆亲属的政策。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批斗、被当成“九种人”下放农村、住房被占、工资被扣发等需要落实政策的户予以解决。至1983年基本上落实了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全市已查明并认定起义投诚人员身份的共359人平反改正因历史问题被错处的111人;因犯新罪被处理的11人,经复查改判9人;已安置45人因生活困难给以社会救济的39人做了适当安置的4人;落实其家属子女受牵连的28人。至1986 年,共核实认定起义投诚身份1153

落实侨务及台胞台属政策。1979年,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了徐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1980年底,对徐州市归侨、侨眷和港澳台同胞眷属中的冤假错案都得到了平反纠正。平反纠正历史上的冤假错案48人,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案件53人。以往入党的有38 人,落实政策以来新入党62人,安排进各级领导班子、提拔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有62 人,晋升技术职称的142人。在政治安排上,归侨侨眷中被选为省县三级人大代表的27人,被安排为省县三级政协委员的32人1981年12月市委统战部同对台办联合召开台籍同胞会议,正式成立了台湾同胞联谊组。1984年,经市委研究决定,成立徐州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到1984年,全市归侨106 人,侨眷1906户6979人港澳眷属1490户5436 人。“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共70件,已全部平反纠正。在落实台胞、台属方面,全市共有台属同胞25户99人,他们中的三案问题已全部平反纠正。根据中央提出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方针,为归侨、侨眷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和子女“农转非”问题。不少归侨、侨眷改善了住房条件,子女人学、升学得到照顾,有些还加入中国共产党,有些被提拔为各级领导干部

落实民族、宗教政策。1979年,徐州市委下发文件,同意成立“徐州市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徐州市革命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处”,两块牌子一个机构,配备工作人员3人,列国家行政编制。市委把民族宗教工作摆上了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市侨办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解决了少数民族副食品供应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据1982年6月30日人口普查,我市共有23个少数民族,9666人,其中回族8931人。各少数民族共安排省、市、区县人大代表27人,政协委员18人。为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生产,省政府拨经费10万元,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生产,解决了少数民族部分青年就业问题,又增加了市场供应。

1979年市民宗处对少数民族现状、宗教职业者情况,以及宗教“地下活动和教堂、寺庙、宗教房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普查1980年开始,市民宗处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1980]188号文件,返还错收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房产10处,计412间,发还“文化大革命”中停付的宗教房产经(租)费58513.44元,补发了3名宗教上层人士在文化大革命”中扣发的生活费9541.20元。文化大革命”中被打砸破坏的天主教堂、基督教堂和清真寺3个宗教活动场所,政府拨款32万元进行修整,宗教场所内的设施、设备、用品给予配齐。在落实宗教界人士的政策方面,属于“文化大革命”中的“三案”47 人,经复查平反纠正46人,维持原判1人。“文化大革命”中被赶出教堂、寺庙的宗教职业者共140人,除已故的作了善后处理外,均予收回并重新作了安置。为了调动宗教界上层人士的积极性,对他们在政治上作了适当安排。有13人安排为省区县人大代表33人安排为全国政协市政协区县政协委员。

徐州市落实政策的各项工作,为徐州市的全面拨乱反正,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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