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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徐州民主改革之五 改革厂矿企业

2021-09-01 09:33:16来源:宣教处

新中国成立初期徐州民主改革之 改革厂矿企业

徐州解放后,人民政府为使这些厂矿企业能正常生产经营,对原有生产机构实行了“原封不动”接收政策,虽废除了一些严重压迫工人的旧制度,清除了部分敌对分子。但是,大部分厂矿企业还没有在放手发动群众的基础上,自下而上地进行系统的清理,一些封建把头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和改造。少数反动分子混入了厂矿企业内部、工会和基层组织之中。一些旧制度严重压制了工人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广大工人迫切要求清除这些反动分子,进行彻底的民主改革,废除封建把头、封建行会和不合理的制度。

19503月下旬,中共徐州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封建把头制的通令》指示精神,领导全市厂矿企业的广大职工通过揭发、控诉封建把头罪恶,深刻认识封建把头制度的剥削本质。在各厂矿企业成立改造委员会。到8月底,共清理混在工会等组织的把头分子437名,改造254人,废除了24种不合理的剥削制度。

19511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清理厂矿、交通等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和在这些企业中开展民主改革的指示》,要求对国营企业中的残余反革命势力进行系统的清理,进一步改革企业内部遗留的旧制度。徐州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按照“民主斗争、改善关系、民主建政”办法对国营企业改革进行了“补课”。贾汪煤矿先后召开大小控诉会600余次,3000多人上台控诉旧社会反动统治阶级的罪恶。搬运业工人斗争了世袭三代的“安清帮”头子姚文举,控诉了94名反动分子的罪行。厂矿企业领导就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向工人进行检讨,工人与工人之间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互相之间消除了隔阂,增进了团结。同时,各厂矿企业普遍建立了民主管理组织,改造了工会,清除了混入企业、工会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把头。加强了党团组织建设,巩固了党对企业的领导。通过选举,建立了职工代表会、工厂管理委员会。在进行国营企业改革的同时,对全市16个行业的私营企业订立了工时改革合同,各行业都实行了8小时工作制。

厂矿企业的民主改革,大大激发了广大工人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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