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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史治史大家谈】胡乔木党史编撰的原则和方法

2023-12-21 15:32:28来源:宣教处

胡乔木党史编撰的原则和方法

杜玉芳 河北党史 2020-03-19 21:21 发表于河北


党史编撰理论一直是党史学科体系建设中相对薄弱的一个环节,胡乔木对这一薄弱环节较早地给予了重视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的原则和方法,形成了丰富而深邃的党史编撰思想,在这方面作出了开路者的贡献。胡乔木本人并未对其党史编撰思想进行系统的总结和阐述,他的党史编撰思想散见于他的著作、文章、讲话、谈话、书信及其为党中央起草的文件、编纂的文献中,反映在他的党史编撰实践和对党史工作的指导中。本文旨在根据他的党史著述和党史活动,对其党史编撰的原则和方法做一总结归纳、概括和提炼,以期有利于党史工作者对胡乔木党史编撰思想的学习和借鉴,有利于推动党史学科的进一步理论化、科学化和成熟化。

在党史编撰方面,胡乔木认为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是一个成功的范例,他赞誉这本书“写得比较可读、可信、可取,因为它既实事求是地讲出历史的本然,又实事求是地讲出历史的所以然,夹叙夹议,有质有文,陈言大去,新意迭见,很少沉闷之感。”这是胡乔木对这部书的评价,也是他为党史写作立下的一杆标尺,集中反映了他的党史编撰思想。

实事求是,秉笔直书

这是胡乔木对党史写作的基本要求。他说:我们“要对历史负责,要把历史描述得很公正、很准确”,“客观的历史是怎么样,写出来的历史也必须是怎么样”。他确信,“历史是不允许删改的”,编撰历史“应向读者负责”,“也应向社会和历史负责”。在指导《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的修订过程中,他要求该书不能回避历史敏感问题,对中央苏区肃清“AB团”、“社会民主党”和富田事变、延安审干和“抢救运动”等等问题要秉笔直书,还对这些问题明确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胡乔木在自己的写作或修改文稿过程也是这样实践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胡乔木家乡的学者写了《胡乔木同志早期在盐城的办报活动》一文,请胡乔木审阅。胡乔木对文稿中不合事实之处进行了修改,这里仅举一例:原稿在讲到胡乔木当年在家乡盐城所办革命文艺刊物《海霞》停刊原因时,这样说:“由于没有得到国民党县党部批准登记,怕遭查禁,《海霞》半月刊只出了三期(第二、三期是合刊),就停刊改出《文艺青年》”。胡乔木删去了“没有得到国民党县党部批准登记,怕遭查禁”这句话,改为“经费困难”,并批注说:“该刊物曾经在县邮局登记为新闻纸类,并不需要县党部批准,原文不合事实。”仅从这处修改中,我们就可以看出胡乔木尊重历史,坚持实事求是的严谨态度。同时,这个例子也表明,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仅有求实之意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深入调查,掌握丰富的史料,并加以分析研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准确反映历史。如果基本事实没弄清楚,材料掌握不够充实,就急于动笔,依靠想当然去叙述历史,就会在有意无意间违背了客观事实,这正是许多人文稿写不好的症结所在。

夹叙夹议,有质有文

胡乔木关于这一原则的论述相当丰富,概括起来,可以归纳起为以下几个层次:1.不能只"叙”不“议”,有“文”无“质”。“历史,尤其是党史、革命史,如果单纯地叙述事实,就难免沉闷和枯燥,因为人们不容易了解这些事实的意义和多种事实之间的关系,历史和现实的关系。”理论和思想是文章的主线和灵魂,它们把史实有机组织起来,赋予史料生命,否则文章就只是史料的堆积。我们不能只是把历史事实不加分析地记叙一遍,而是要对重要的史实,“用历史的眼光,给予科学的分析和实事求是的评价。只有这样的历史资料,才会给人们以教育,否则最多只能成为一份档案材料。”2.也不能只“议”不“叙”,有“质”无“文”。胡乔木认为,党史毕竟还是历史,要有一些客观生动的叙述,应该力求通过历史事实及历史人物的实际活动来说明问题,在这个基础上,再展开必要的论证,而不能本末倒置。历史科学,不能脱离历史过程,不能脱离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的历史要素来反映本质、揭示规律。党史著述中如果抽象的议论太多,过于逻辑化,人们就不想读了,就像长江上航行,如果不断遇到大坝,这航行就没有兴味了。3.“议”从“叙”出,多“叙”少“议”。胡乔木指出,观点要通过叙述事实来表达,不要把表达观点与叙述事实隔离开。党史是由事实构成的,要多讲史实,少下判断。他还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说历史本身是一出戏,我们的议论就是旁白,那么要让我们的书有说服力,“就要用历史本身来说话。不要我们在历史旁边,好像总要作一番旁白。旁白有的地方需要,但说得太多了,那就没有必要了。还是要看戏,不要听旁白,旁白太多了不好。”总之,胡乔木提倡“叙”和“议”的有机结合,如果以画龙点睛来比喻,那么叙史就是“画龙”,议论则是“点睛”。

胡乔木在自己的写作中就非常善于“夹叙夹议”“画龙点睛”。金冲及曾说:“我们常有这样的感觉:稿子送到乔木同志那里,他在原来的论述中添写上一段或者几句对事情的概括性论断,话并不很多,却起了画龙点睛、点铁成金的作用。”这话是符合事实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和《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两书中的许多神来之笔、点睛之笔都是胡乔木加上去的。

杜绝沉闷,有声有色

胡乔木非常注重党史著述的生动性,强调党史著作不但要有思想性,还要讲究文采,在行文表达上,应生动活泼,引人入胜。他说:“我们的党史一定要有科学性,要有科学的分析,科学的论断,要对重要的问题作结论,同时又要有生动的叙事。要穿插一些重要报纸的记者、作家的评论,要写出党史人物斗争生活的细节。行文要有悬念,有照应,有精辟的议论,动人的描写,有大开大阖的章法。要改变过去那种枯燥、干瘪的写法,使人读起来津津有味,爱不释手。”这样,我们的党史书才“不但能说服人,而且能感动人,不但用正确道理教育人,而且用高尚情操陶冶人”。

胡乔木不只提出了生动性的要求,还具体阐述了达到这一要求的一系列写作方法:1.要写清历史的脉络和线索。胡乔木指出,有的党史书行文比较沉闷,是表面现象,实质上是没有把历史脉络写清楚。而要写清历史变化的脉络,就要注意从总体上把握历史,抓住历史发展中的关键环节,找出历史的主线。2.不能只写党的会议决议。党史的写法历来存在着这样一个规矩:按照党的决议贯穿下来,对文件一一加以解释,然后连贯成文,就成为一本书。胡乔木不赞成这样的写法,他认为决议是一回事,党的实践是另一回事,“党的实践远不能用一系列的决议来说明。”有一些决议,我们党的实践远远超过它们的范围。也有一些决议,虽然通过了,但由于不符合当时的斗争实际,我们党并没有照那些做。所以不是说会议、决议没有重大的历史价值,“写会议和决议是重要的,也可以说是必要的,但是是不充分的,这样并不能够完全反映当时的实际状况。”3.“笔端要常带感情”。胡乔木指出:“写党史要表现我们的满腔热情,革命经验是革命先烈用大量鲜血换来的,不能用平淡无奇的笔法,采取无动于衷的态度来写,要恰当地进行评论,笔端要常带感情。”“我们党的历史上有许多可歌可泣的人、可歌可泣的事,所以我们也应该有可歌可泣的文。”“要使得历史上动人的事情,在书中也是动人的,不要变得平淡无奇的、枯燥无味的。不要使人感到过去的事情、过去的人物、过去流的血、过去的惊涛骇浪,没有如实地表现出来。”4.应该写人物。胡乔木一直主张“党的历史应该对一些个人的活动(这些个人上至领导人,下至群众)有所记载。”他号召大家写党史要像司马迁写《史记》学习,说司马迁的《史记》描写了许多人物,有统治阶级的,也有非统治阶级的,所以《史记》就成了一个人物的画廊,我们应该学习《史记》,不但要写人物,还要写得栩栩如生。他还强调党史描写的人物要宽泛,无论党内人物还是党外人物、干部还是群众、大人物还是小人物都可以写。《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胡绳主编)就根据胡乔木的这一观点,适当放宽了党史人物的范围,如在写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国统区的工作时,把过去人们很少注意到的、上海文化界的党员胡愈之、陈翰笙等“载入了党的史册”。胡乔木在审稿时对把这两位学者写进党史还特别表示了赞赏。

陈言大去,新意迭见

创新是学术安身立命的根本。胡乔木特别强调党史研究和党史写作要有新意,他指出:史学及其认识是不断发展的,这是史学认识论的特点。党史写作要随着时代发展,写出新的面貌,给人新的启迪。他强调“党史应该有新的材料,新的观点,新的态度”,不能只在过去旧框框里改来改去。

党史著述怎样才能扫去陈言,呈现新意?首先,要详细地占有材料,并尽可能地熟悉材料,消化材料。只有熟悉材料,才能对史实有新的认识,才能提出新的思想见解和表述方法。其次,更重要的是,要有新的历史眼光,胡乔木指出:“写历史不是简单地罗列历史现象,要对材料进行筛选。科学的历史观认为,历史总是要不断地重新写下去,因为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包括历史的著作者)的思想会不断更新,对史料的取舍、评价会有所不同,甚至大不一样。”所以,我们“必须用新的历史眼光,去分析回顾过去的历史。”当然,胡乔木所说的用新的历史眼光去分析历史,并不是“按照现在的观点或需要去重新修饰、粉刷过去的历史”,而是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重新反思历史,从而对历史有新的理解和感悟。

胡乔木不仅提出创新的要求,而且以身垂范。他对待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的态度就是一个创新的典范。在负责起草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时,胡乔木一开始就决心不沿袭第一个决议的写法。在他的指导下,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对历史上一些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实事求是地进行重新评价,从写法到观点乃至一些具体用词都有所出新,反映了当时党史研究的最高水平。就是对这样一个决议,胡乔木同样认为不能把它绝对化,主张对一些历史问题,应该站在时代的高度来认识,不能停留在注释和演绎《决议》结论的水平上。因为决议是凝固的理论和认识,历史在前进,理论在前进,人们对历史的认识也在前进。在肯定历史决议基本结论的基础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新中国历史的认识也应该不断深化。他指出:决议并不是认识的顶点和终点,而是为研究历史提供了理论和方法的指针。我们的认识应该随着实践的发展而继续深化。不能因为有些话决议上没有说过,就认为是违背了历史决议。如果这样,党史研究就只能停留在1981年的水平,而不能再有所前进了。胡乔木用创新的精神负责起草了决议,又以创新的态度对待这个决议,充分反映了他追求创新的彻底性。

客观公正,力避武断

对党史著述中公正和民主的强调,是胡乔木党史编撰原则中最富有新意的,也是他在《题记》这杆标尺里唯一没有涉及到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其科学精神的进一步体现。

胡乔木强调党史著述态度要客观公正,不要抱有偏见。他指出,我们对于所涉及到的每一个历史人物或政治集团都要有一个公正的态度,这样的党史,才能让读者感到没有宗派情绪,才能使任何一个愿意从历史里面接受教训的人,无论你是不是共产主义者,都可以看得津津有味,并从中得到收获,才能使读者对共产主义产生一种“自然的”“油然的”、而非“强加于人”的信服。

胡乔木强调党史著述要民主开放,力避武断。他指出:我们的党史研究是探讨历史、分析历史,党史写作是对历史做出一种规律性的表述,所以要采取民主的态度,不要武断。同时,历史总是要不断地加以认识的,“对历史的研究是没有‘最后一言’的,它永远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要把党史写成开放式的,也就是说,不要企图在一本书里把所有的问题都分析完。

为了实现党史著述的民主开放,胡乔木指出要注意著述的表达方式和材料引用。在表述方式上最好不要用“一、二、三、四”这种按顺序的列举方式,因为这样好像你的论断就是最后的结论,是不可动摇的权威,给人一种硬梆梆的强迫别人接受的感觉。在材料引用上要尽可能广泛,特别要注意引用中间人士和敌对方的材料,让这些证人与我们一起来判断历史,来显示我们提供的见解乃是历史的公正的证言。

综上所述,从内容的真实客观,到体裁的夹叙夹议、行文的生动活泼,再到思想的去陈求新,最后到态度的公正民主,胡乔木为党史编撰提出了全方位的原则和要求。他孜孜追求党史著述科学性与生动性、学术价值与阅读价值的统一,要求史书都应该像胡绳主编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那样“可读、可信、可取”。史书有了科学性,才“可信”;有了生动性,才“可读”;有了二者的结合,才“可取”。

(来源:《世纪桥》,2011年6期)



出处|史志龙江

(来源:河北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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