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徐州河患与河防
文·赵 凯
黄河从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开始,进入徐州境内并在今南四湖以西横决、逆流、漫流和多支分流;为使黄河安流和“借黄行运”,明王朝又将黄河“全流归槽”进入泗河,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河防措施。
一、河患
从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根据史籍记载统计,在136年里,黄河在徐州境内决溢泛滥达64年(详见《正德至崇祯年间黄河决溢泛滥统计表》)。斯时,“丰、沛、徐州、睢宁田庐漂溺无算”、“徐州水积城中逾年”、“徐属州县汇为巨浸”等惨状充斥史籍。
黄河在徐州境内决溢泛滥大致分为两个时期。
第一时期,从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到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虽然,黄河于嘉靖十三年(公元1534年)和十九年(公元1540年),曾一度先后由睢河、涡河入淮,只是短暂分流,而长时间则在今南四湖以西地区的丰、沛县与曹、单、砀山等县之间决溢泛滥,淹没丰、沛城郭与田庐,冲毁淤塞徐州至济宁间的运河(亦即泗河)。这一时期,黄河横决、逆流、漫流和多支分流的原因:
其一,由于贾鲁河与泡河河道浅窄,无法容纳黄河大水,导致黄河形成横决和逆流。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黄河在贾鲁河泛溢横流,直抵丰、沛;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黄河在飞云桥(今沛县故城南门外跨泡水)一带决溢,向北漫入昭阳湖,淤塞庙道口以下运河三十余里;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丰、沛县平地沙淤数尺,以至船行沛县集市和运河闸面。
其二,在曹县、单县和商丘等地决溢,导致黄河在丰、沛县漫流和多支分流。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黄河向东北至单县段家口分大溜沟、小溜沟、秦沟、浊河、胭脂沟、飞云桥等六支;从砀山坚城集经郭贯楼分龙沟、母河、梁楼沟、杨氏沟、胡店沟等五支;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黄河在曹县决溢,南支绕沛县戚山由秦沟入运河至徐州;北支绕丰县华山分两支:一支入秦沟,一大支由三教堂出飞云桥,又分十三支至沛县散漫湖坡。
第二时期,从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开始,明代在今南四湖以西地区先后了修筑马家桥大堤、太行堤、邵家口大坝,使黄河在徐州洪以上归为一流而进入泗河(亦即运河)。这一时期,导致黄河主要在今徐州市区上下、铜山和睢宁之间决溢泛滥的原因:
其一,黄河两岸上下游堤距宽窄不一,徐州洪与吕梁洪壅阻水头。如以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为例:这年六月,黄河在奎山堤决溢,从东北灌徐州城,城中水深一丈三尺,大水淹没州城历时三年。这次决溢显然是由于徐州洪阻水,加之黄河两岸堤距上宽下窄,以致黄河水位暴涨造成的。
其二,吕梁洪以下至睢宁地势低洼。从当时总理河道的万恭对黄河工情与水情分析看,吕梁以下“……下房村、双沟、曲头、新安、王家、曹家等口,青洋、白浪等浅,八九十里之间,两岸皆低。北堤决,则水出沂武、直河,南堤决,则水出小河口……”。
二、河防
(一)工程措施
1、修筑堤坝,以遏制黄河在丰、沛地区漫流
从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到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在今南四湖以西地区修筑堤坝,以阻止黄河在丰、沛地区漫流。
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筑成单、丰、沛等县长堤一百四十余里。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堵塞曹县境内梁靖口,修筑压口缕水堤三里,接筑长堤八十里。八十里长堤,即从曹县接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筑成的单、丰、沛一百四十余里长堤。
嘉靖四十五年(公元1566年),兼理河漕朱衡与总理河道潘季驯共同主持,修筑马家桥大堤三万五千二百八十丈,石堤三十里,以阻遏黄河冲出飞云桥,由秦沟至境山西入运河,向下经垞城入徐州洪。马家桥,在留城(今江苏沛县东南,与铜山县接界)西北偏北、飞云桥东,根据《方舆纪要》和《行水金鑑》记载,大堤自马家桥向西,经沛县戚山、丰县华山南,再向西,经砀山北入单县境;秦沟,在丰县东南的华山南;境山,在今徐州市区北,当时的运河东岸。
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修筑丰、沛之间太行堤。太行堤,为明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副都御使刘大夏主持创筑,以阻遏黄河北流。其长度,潘季驯《河防一览》载,“刘忠宣公(大夏)筑有长堤一道,荆隆口之东西各二百余里,黄陵岗之东西各三百余里,自武陟詹家店起,直抵丰沛一千余里,名曰太行堤”;荆隆口,在河南省封丘西三十余里;黄陵岗,在山东省曹县西南六十里,黄河故道北岸,兰考东北五十里。
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在黄河北岸的丰县与砀山之间,筑邵家口大坝一百四十余丈,以东填筑二百余丈,以西帮筑九百余丈。邵家口,是万历三年(公元1575年)黄河决溢进入秦沟之处,亦称秦沟口。在邵家口筑坝是为了阻挡黄河进入秦沟,迫使黄河由坚城集南向东,流经砀山县北、今萧县北部的陆庄南,流至今徐州市铜山区境内的陈楼一带分流:一支向东南至徐州小浮桥;主流向东经垞城南、大孤山和九里山北、经镇口闸进入运河(泗河)至徐州洪。镇口闸,在今徐州市区北柳新境内,为运河与黄河汇合口门。
万历十七年(公元1589年),又修筑丰、沛之间太行堤和邵家口大坝。
2、创筑黄河堤防,实现“束水归槽”
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总河潘季驯主持创筑黄河两岸缕堤:南岸,从吕梁到宿迁小河口。北岸,从吕梁到直河口。南、北两岸缕堤长三万余丈。同时,疏浚匙头湾以下河道八十余里和堵塞决口。匙头湾在今睢宁县古邳镇与直河口之间。
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兼理河漕朱衡与总理河道万恭主持加筑上一年创筑的缕堤:南岸,从徐州奎山到宿迁城对岸。北岸,从吕梁到直河口。接筑今徐州市区向北至垞城两岸堤防;创筑垞城以上北岸缕堤与马家桥旧堤相接。
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总河潘季驯在黄河两岸创筑遥堤:南岸,从今徐州市区三山到宿迁李字铺,堤长二万八千五百五十七丈。李字铺大致在直河口对岸。北岸,以堤连接山岗,从吕梁到直河口,除山岗外,间断堤长九千四百六十四丈。现在,高于地面的黄河故道滩地边缘就是当时的黄河遥堤位置。
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潘季驯主持筑磨脐沟横堤。横堤即格堤,是在缕堤与遥堤之间修筑与水流方向大致垂直的横堤,把缕堤与遥堤之间滩地分隔开,以阻断漫过缕堤的洪水,防止顺遥堤畅流,以免袭夺主溜,并有利于淤淀滩地内的洼地。磨脐沟在狼矢沟以下。据《方舆纪要》载,狼矢沟在徐州市区东二十里,又东十里为磨脐沟。此处地势低洼,在此筑南北横堤,目的是以土堤挡水淤淀洼地。
万历十六年(公元1588年),潘季驯主持创筑塔山段缕堤,即从镇口闸北岸西起至大山止。大山在镇口闸东南的茅村境内。此时,黄河主流依然经大孤山和九里山北。第二年,将塔山段缕堤向西延筑,截断垞城旧运河口与旧缕堤相接;按照明朝廷“每岁加培黄河遥堤高厚各五寸”的规定,总河潘季驯主持修筑了黄河两岸遥堤;在黄河北岸筑羊山至土山横堤;南岸筑格堤,其位置,即今铜山境内的房村和单家口、睢宁境内的双沟、马浅、辛安等处。马浅,因黄河在此地淤浅而得名,位于今睢宁苏塘西北的黄河故道南;辛安,在今睢宁境内的黄河故道以西,明万历时期在黄河南岸,因黄河为患,村民齐心筑埝以保平安,故取名辛安。
万历十八年(公元1590年)从磨脐沟往上延伸到长、塔二山创筑遥堤;同时,在长、塔二山之间建滚水石坝。
3、小浮桥合流与羊山改河
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一月,明王朝以五十万民工挑浚朱旺口至小浮桥段河道。四月工成,将万历六年(公元1578年)由今徐州市铜山区境内陈楼一带分流,向东经垞城南、大孤山和九里山北、经镇口闸进入运河(泗河)至徐州洪的黄河主流,全部合流于向东南至徐州小浮桥的黄河分支。
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二月,总督河道李若星主持改挑黄河经今睢宁古邳境内的羊山南入故道。羊山,明代在邳州城对岸,西北有半戈山。邳州志记载,明代邳州,黄河在半戈山北,崇祯末年改挑羊山南。之所以开挑新河出羊山南至匙头湾南再接黄河故道,是因为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黄河在睢宁露舖决溢,辛安迤上土疏水肆无法筑堤。
(二)非工程措施
1、防汛与抢险组织
官防,即“南岸自徐州青田浅起至宿迁小河口而止,北岸自吕梁洪城起至邳州直河而止。为总管府佐者二,为分管信地州县佐者六”《万恭·治水筌蹄》。“信地”,即防汛堤段。明代行政区划,即徐州为直隶州,下辖萧、砀、丰、沛等四县;邳州、睢宁、宿迁隶属淮安府;灵璧隶属凤阳府。此时,这些地区为黄河流经之地。“佐者”,即地方官副职。由此可以看出,对于黄河防汛,早在明代就按照行政区域隶属关系采取了“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防汛组织形式。并且,设“游兵”:“五十名为一伍,有伍长;五百名为一队,有队长;而总管二府佐,各督其队”。“游兵”,《明史·兵志》载“往来防御为游兵”,亦即军队之一兵种。平时“游兵”协助堤舖修补堤防,浇灌树株;发水或河决时,“游兵”与堤舖结集严守以待或抢筑堤坝,并由总管二府佐负责监督。
民防,在今徐州市区与睢宁之间,“用夫每里十人以防,三里一舖,四舖一老人巡视。伏秋水发时,五月十五日上堤,九月十五日下堤……”。“舖”,为明代防守黄河堤防的民防组织;“老人”,指为众所信服者,有能力担任管理堤防的基层负责人;守堤人员称“舖夫”。每“舖”管辖堤段的距离与“舖夫”人数因堤防重要性而不同,万恭《治水筌蹄》载“每里三舖,每舖三夫”;潘季驯《河防一览》载“每堤三里,原设舖一座,每舖夫三十名,计每夫分守堤一十八丈”。
2、划分防守工段
黄河南岸堤舖排列以《千字文》编号;北岸堤舖排列以《百家姓》编号。排列顺序为:
徐州,南岸天字舖起,列字止;北岸赵字舖起,郑字止,判官分守,委官协助。
灵璧,南岸张字舖起,成字止;北岸王字舖起,沈字止,主簿分守,委官协助。
睢宁,南岸岁字舖起,金字止;北岸韩字舖起,闫字止,主簿分守,委官协助。
邳州,南岸生字舖起,果字止;北岸华字舖起,寳字止,同知分守,委官协助。
各堤舖,平时,按防汛堤段修补堤防,浇灌树株;发水时,各堤舖严守防汛堤段;遇有河决,舖夫由“老人”率领抢堵;如抢堵难度大或任务重,则由总管二府佐督工游兵协助舖夫抢堵。
境山、垞城大坝和缕水堤由徐州管河官负责。
丰、沛、砀三县北岸缕堤,平时由三县典吏各自负责,如遇发水或河决则共同防守。
3、伏秋大汛期界定与水情预报
根据黄河洪水周期性变化的特点,明代确定农历“五、六、七”三个月为伏秋大汛期。总理河道万恭在《治水筌蹄》中指出“河以伏秋迅烈,消长叵测……夫黄河,非持久之水也,与江水异。每年,发不过五六次,每次,发不过三四日。故五、六月,是其一鼓作气之时也;七月,则再鼓而盛;八月,则三鼓而竭且衰矣”。
黄河汛期分桃、伏、秋、凌四汛。夏季形成的暴雨洪水,因正值伏天,称“伏汛”;秋季形成的暴雨洪水,称“秋汛”;按照农历,“五、六月”为夏季,七月,为秋季。伏秋两汛时间相连,均为发生暴雨洪水季节;因此,合称“伏秋大汛期”。
对于水情预报,明代采用“飞报边情”的办法,自上游而下游飞马传递洪水情报。具体办法:“摆设塘(即堤防)马,上自潼关,下至宿迁,每三十里为一节,一日夜驰五百里,其行速于水汛。凡患害急缓,堤防善败,声息消长,总督者必先知之,而后血脈通贯,可从而理也”《万恭·治水筌蹄》。这样,下游能够及时得到上游水情与工情信息,避免了茫然无措的被动,为全面部署防汛赢得了主动。
由于三里一舖,各堤舖之间距离较远,为及时传递水情与工情信息,各堤舖均竖立旗杆和持有铜锣,发现水涨或险情,白天挂黄旗,夜间挂灯笼,鸣锣为号,挨舖传报,首尾呼应,以便通力合作。
三、河患与河防的启示
为何,黄河在徐州境内几乎两年一次决溢泛滥?嘉靖初年光禄少卿黄绾认为“今欲治之(黄河),非顺其性不可,川渎有常流,地形在定体,非得其自然不足以顺其性……”。
黄绾的观点局限于“地形定体”。因为,黄河在徐州境内能否安流,不仅要统筹黄河与沂沭泗河的水文特征以及泗河能否容纳黄河之水量;而且,要兼顾沂沭泗区域的地理与气候特征以及地理环境与黄河之间的相互影响。河流为天地之气,所以,只有“天地定体”(本文所指的“天”为天气与气候。)才能使黄河“足以顺其性”。
从河防本身看,在黄河南北决溢、河患频仍的明代,以万恭、潘季驯等为代表提出了黄河合流论,并将“束水攻沙”理论付诸实施于徐州境内的黄河两岸,创造性地把堤防分为遥堤、缕堤、月堤和格堤。这在河防史上无疑是一大进步;同时,为后世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奠定了实践与理论基础,比如,今天徐州境内的中运河、沂河与邳苍分洪道等堤防工程,夏、秋宽堤束水,漫滩行洪,冬、春水小归泓。可以说,是对古人堤防文化的传承。在非工程措施上,黄河伏秋大汛期的确定、“飞马报讯”的汛情传递方式、“官防与民防”、“统一与分级”、“平时与战时”等组织、制度以及措施的结合,都为我们今天制订防洪预案、制度与办法等非工程措施提供了借鉴。
(责任编辑:李世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