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大跃进”带来的职工人数急剧膨胀与农副产品供应紧张的矛盾,1961年、1962年徐州市和全国一样连续两年进行了减少城镇人口和精减职工(即精简下放)工作,其中1962年减少城镇人口规模尤甚。近日,笔者在市档案馆查找档案时意外地发现了1962年关于减少城镇人口和精简职工的1组文件档案,分别是:徐发(62)055号徐州市委向地委并报省委的“中共徐州市委员会关于一九六二年继续减少城镇人口和精简职工工作意见的报告”;徐发(62)0073号“中共徐州市委员会关于继续减少城镇人口和精简职工的指示”;徐发(62)164号“中共徐州市委关于安置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解读这份档案,再现以行政手段“精简下放”的史实,反思那段历史,会对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及计划经济人力资源配置的弊端有更深刻地认识。
精简“人头”下指标
减少城镇人口和精简职工实际上是对1958年“大跃进”促使城市人口膨胀的纠错,“大跃进”人口膨胀是行政手段使然,而1962年的精简下放同样依靠的是行政手段,采取下指标一刀切方式。在“中共徐州市委员会关于一九六二年继续减少城镇人口和精简职工工作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徐州市委向地委、省委报告了全市1962年精简下放计划;在“中共徐州市委员会关于继续减少城镇人口和精简职工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中,徐州市委向下属工业局、主管局等单位下达了指标。然而,计划和指标对上对下的数字是有差异的。
在1962年3月16日徐州市委向地委并报省委的“报告”中,就1962年的精简计划作了说明:“1962年,计划精减职工27080人,其中精减全民所有制职工18347人,集体所有制职工3722人,学生2931人,居民、保姆、家属2080人。”这份报告中没有提及全市减少城镇人口数字。
而在4月18日下发到基层的“指示”中,下达“减少城镇粮食定量供应人口为40001人,减少全民所有制职工为29000人,减少集体所有制职工2592人,学生2031人,居民、保姆、家属8122人。”这份指示中除了多了“减少城镇粮食定量供应人口40001人”这一数字外,精减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多了10626人,集体所有制少了15755人,学生少了900人,居民、保姆、家属多了6042人。向上报告和向下作指示的数字差异如此之大是工作不够严谨还是另有打算不得而知。
为了保证精减下放目标的实施,徐州市委对目标进行层层分解,以工业口、基建口、财贸口、交通口、文教口、物资局、省属企业、专署企业、小煤矿管理局、中央部属企业分类,下达精减下放任务,其中煤炭矿务局,职工总数53506人,精减下放9500人,占17.76%;机械局职工总数6414人,精减下放1200人,占18.7%;冶金局职工总数3679人,精减下放1000人,占27%;化工局职工总数2674人,精减下放500人,占18.6%;轻工局职工总数6640人,精简下放912人,占13.7%;电业局职工总数2211人,精减下放197人,占8.9%;矿山机械厂职工总数1069人,精减下放300人,占28%;建筑工程局职工总数6239人,精减下放2388人,占38.2%。城市建设局职工1344人,精减下放117人,占8.7%;煤炭基建局职工总数9796人,精减下放3000人,占30.6%;商业局职工总数6041人,精减下放315人,占5.2%。畜牧蔬菜局职工总数2194人,精减下放225人,占10.2%;粮食局职工总数2252人,精减下放450人,占19.98%;交通局职工总数1055人,精减下放352人,占33.4%;邮电局职工总数675人,精减下放32人,占4.7%。物资局职工总数930人,精减下放180人,占19.4%;省属企业职工总数1148人,精减下放169人,占14.7%;专署所属企业职工总数3694人,精减下放1500人,占40.4%;小煤矿管理局职工总数1337人,精减下放759人,占56.8%;中央部属企业职工总数25706人,精减下放2347人,占9.1%。其他干部下放人数为1018人。
经过层层分解,至1962年8月底,实际精减定量城镇人口41632人,完成任务104%,精简全民所有制职工29172人,集体所有制职工2212人,学生3731人,家属、居民、保姆6507人,完成计划的104.08%,全年共减全民所有制职工33304人,占计划的114.09%。这个数字大大高于“指示”中标定29000人的指标。全民所有制职工去向是“去农村的28425人,下放到集体企业的1448人,退休的270人,退职和家务劳动的2383人”,还少728人不知去向。
1962年减少城镇人口力度大,规模也大。1961年徐州市精减城镇粮食定量人口计划为38000人,实际完成38666人。而1962年计划为40001人,实际完成41632人,1962年比1961年实际减少城市人口的数量多2966人。
精减对象“切一刀”
精减的对象不是以个人意愿为主,而是上边统一制定政策,以具体“规范”统一“切一刀”。在“指示”中有精减对象的详细说明:1、各单位定员以外的多余工人。以及调整中确定停办的企业工人和合并企业的多余工人都是精简对象,其中1958年1月1日以来来自农村的新职工(包括复员、退伍军人),除煤矿井下工人中不适宜顶替的与其他极少数确实需要保留的主要技术骨干外,其余原则上应该动员精简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对目前农村无家可归或因为国家征用土地而被吸收的农民工,也应尽量安排到农业生产队或国营农场参加劳动生产。2、精简多余的干部。主要包括1958年从社会上吸收的新干部和一些不宜于继续在上层工作的干部。3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保姆及无固定职业的人员凡是家在农村的,动员其回乡生产。4、城市中学、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来自农村的学生,都应当尽量动员他们回乡参加生产或转到农村学校学习。5、职工家属(包括干部家属)回乡。采取与职工同去同留的原则,即职工或干部回乡,家属一律跟进。
定员以外的工人是指各单位全民所有制固定工之外的临时工,近似于现在的“劳务派遣工”,这些职工有些是祖居城市居民的子女,有些是农民工,但是不管是什么状况,在当时的条件下一刀切。而集体所有制不但是固定工,临时工只要是家在农村的一律回乡生产。由于存在这样的状况,有些家庭1人为精减对象,全家迁徙农村的现象颇多。
时间安排“短平快”,
1962年全市粮食定量人口为453000人,将其中41632人、占人口的9.19%下放农村,变更其生活工作环境,改变生活方式当然不是一蹴而事情。然而,在“指示”的文件上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要求在半年内完成,实际为四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任务。
在“指示”中,提出了总的精神:“根据中央、省委对于减人应当力争多减、早减的指示精神,当前一面继续调查研究,拟定精简方案,一面要抓紧行动,尽早把人减下去……”,并根据这一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全市全民所有制职工(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今年的减人工作,力求在上半年完成(煤炭企业上半年精简7000农民工),并在4、5月份要集中抓好下放农民工的工作,对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的技工学校中从农村来的学生,集中放在暑假期间,统一动员,精简下放;对农村有家的职工,下半年进行。”
现实的情况比文件要求的时间要短的多,中共徐州市委员会的“指示”是4月18日下发的,到8月底就超额完成了全年的计划。从4月18日至8月31日只有135天,135天的时间内几万名职工、成千上万的家庭拖家带口下放农村,而且社会没有大的动荡,这在当今城市拆迁(包括公益拆迁)慢如蜗牛的今天是很难想象的。
“正面、负面”评估
职工下放到农村是不是妥善安置,下放人员思想是否稳定,有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中共徐州市委向省委呈送了“关于安置工作的情况检查报告”得到了显示。在这份报告中,市委组织了一支由365名机关干部和基层干部组成的安置情况调查团对回乡务农人员比较集中的81个公社、337个大队、865个生产小队的1249名下放人员进行回访,对市内50个街道、206个行业中的3862名被减人员登门拜访。调查分析:“这次检查表明,城乡的安置工作基本上是好的,安置比较落实,从对1249个回乡人员的访问来看,大体可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安置较好,生产、生活基本落实,安心生产,积极劳动的1170人,占访问总数93.6%;第二种情况:安置落实,生产、生活没有多大问题,但没有完全安下心来或不安心农业生产的32人,占2.?6%;第三种:安置不够落实,生产和生活上还有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的47人,占3.8%。对3862名城市下放人员的访问,属于上述第一类的情况的3446人,占88.7%,第二类的有301人,占7.8%,第三类的有115人,占3.5%。”这是正面评估。
也有负面评估,报告中:“下放回乡人员少数人安置不落实。工业系统访问1109人,有问题的41人,其中因房屋困难的14人,占34%;计发生产补助费、退职金没按规定办事的,错算少算的14人,占34%;户口、粮油计划和组织关系未收到的6人,占14.63%;生活困难等问题的7人,占17.37%。”下放人员也有不安心农业生产的,“这部分人主要是城市工人与农村姑娘结婚而下放的人员,不熟悉农村环境,因此思想波动不安心在农村,访问的29个这样的家庭中,有11人不安心农业生产,占37.9%。”
无论是正面评估还是负面评估,职工下放工作都有待历史的回答。
(责任编辑:李世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