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汉代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上)
郭 嘉
徐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厚,仅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就达42项。其中代表性的汉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主要有香包、蹴鞠、乐舞、音乐、舞蹈、杂技等,在徐州它们不仅得到很好的保护,而且得以传承。
一、徐州香包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徐州香包。香包,又称“香囊”,“香缨”,俗称“香布袋”、“料布袋”。
汉乐府长诗《孔雀东南飞》中有“红罗覆斗帐,四角垂香囊”;汉代《礼记》有云:“男女未冠笄者……衿缨皆陪容臭”。“容臭”即香包,说明汉代未成年的男女都是佩带香包的。徐州是两汉文化的发祥地,因此可以推断,汉代徐州已经出现香包。当时的香包是用丝质锦绣,内储茅香根茎或掺拌辛夷等香料。经数千年的发展演变,逐渐形成了具有徐州地方特色的徐州香包工艺。徐州香包在造型上多种多样,以新、奇、美、真为特色,形状敦实淳朴,色彩对比强烈,立体造型仿生肖栩栩如生,绘画则形象逼真,呼之欲出。有较高的观赏、收藏和实用价值。从内容上看,多以喜庆吉祥题材为主,如龙凤呈祥、鸳鸯戏水、松鹤延年、喜鹊闹梅等,寄托着人们祈求祥瑞、辟邪纳福、丰衣足食的美好愿望从题材上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题材,如古代的戏曲人物脸谱、布袋和尚(招财)、麒麟送子、两汉文化等为题材的作品。徐州香包整体上生动、简洁、粗犷、质朴、极具装饰性,局部刺绣恭谨细腻,相得益彰,神形兼备,惟妙惟肖。这与徐州本地汉画像石的艺术造型风格颇有神似。
徐州有一批制作香包的艺人,比较著名的有王振霞、郝巧玲、井秋红、杨雪梅、孟宪云、冯宪花、李清富、佚名、冯瑞珍等。她们的作品都曾在国家、省、市级的各类比赛中获奖。但随着农耕文明的逐渐转型和削弱,传统民俗日益淡化,现今掌握传统香包技艺的民间艺人屈指可数,部分地区已出现“断流”。
徐州香包
二、汉代蹴鞠
蹴鞠,汉代以前称蹋鞠。记载:战国时齐国首都临淄蹋鞠盛行,“其民无不吹竽,鼓瑟,蹋鞠者。” “蹴鞠者,蹴亦蹋也。”汉初蹋鞠,蹴鞠两词并用,以后才统一用“蹴鞠”一词。汉代的鞠球是实心球,汉代的鞠是以韦为之,实以物,有了较为标准的做法,西汉文人杨雄在《法言》一书中谈到法规对于社会的重要性时说:“断木为棋,睆革为鞠,亦有法焉。”汉代在皮革里实以物,还用毛纠结为之,毛丸谓之鞠,唐代后才用冲气鞠球,唐人徐坚《初学记》中说:“鞠即球字,古用毛纠结为之,今用皮,以胞为里,嘘气闭而蹴之。又蹴鞠之处曰球场,胜者所得曰求采。”由于器物的改进,鞠便改为球,蹴鞠便改为蹴球。
汉画像石《蹴鞠图》
汉画像石《舞乐白戏图》中就有蹴鞠舞表演,汉化像石有很多蹴鞠石刻。《击剑蹴鞠图》把剑舞和蹴鞠舞集中在一起,出土于河南《舞乐》。汉化像石是二人蹴鞠舞表演,河南出土的汉化像石《舞乐百戏》、《鼓舞》、《击鼓蹴鞠图》说明汉代用鼓和其他乐器来伴奏蹴鞠舞。东汉人李尤写的《鞠城铭》文章虽短,但很能反映汉代蹴鞠特点:“员鞠方墙,放象阴阳,二六向当,建长立平,其列有常。不以亲疏,不有阿私。端心平意,莫怨其非。鞠政犹然,况乎执机。”这段话反映天人合一的思想,阴阳,效法一年12个月设计出了两边共12个蹴鞠室,一方六个鞠室,效法24节气场上比赛人员共24人,汉代球场也叫鞠城,西晋文人《鞠歌行序》中有:后汉马防第宅卜临道,鞠城弥于街路。马防是东汉开国重臣马援的儿子,汉明帝刘庄的大舅子,家中建鞠城弥于街道。汉代蹴鞠用于军队士兵训练,并形成很完善的比赛体系,有裁判和法规。《蹴鞠25篇》:各种规定,可惜失传了。 “蹋鞠,其法律多微意,皆因嬉戏以讲练士,今军士羽林无事,使得蹋鞠。”何宴在《景福殿赋》中说:“二六对陈,殿翼相当,察解言归,譬诸政刑,将以行令,岂唯娱情。”
“骠骑将军霍去病,为人少言不泄,其在塞外,乏粮或不能自振,而骠骑尚穿域蹋鞠,事多此类。”东汉人服虔注解说:穿地做鞠室也。东汉人旬悦在《前汉纪惠帝》中记载吕后残害戚夫人的事,使居鞠室中。说明汉刘邦时期就出现蹴鞠室了,蹴鞠室是容纳射入鞠的室,比赛时有一人把守,屋势如鸟翼。
刘邦父亲去长安后不快乐,刘邦问知,其父平生所好沽酒斗鸡蹴鞠,今无有,故不乐,高祖乃做新丰(现在西安新丰镇),“汉成帝好蹴鞠,群臣以蹴鞠为劳体,非至尊所宜。帝曰;可择而不劳而为之,刘向模仿汉军队蹴鞠做弹棋,帝大悦。”
三、汉代乐舞
1、 汉代乐舞管理机构
西汉的乐舞机关,分为两大机构:一为太乐,一为乐府。其中太乐掌管雅乐,乐府则兼掌俗乐和部分雅乐,两大机构因袭秦代。“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变异。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
太乐的长官为太乐令,是太常的属官。太常又称为奉常,为汉“三公九卿”中九卿之一。“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其职能是掌管雅乐的演奏。
汉初的礼乐之制,多出自叔孙通之手。叔孙通是因为制定朝仪而被封为奉常。作为掌管宗庙礼仪的最高官吏,他不仅制礼,还进行了一番作乐的工作。“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先秦雅乐的流传,正是依赖代代相传的太乐官。可见,掌管雅乐的官署早在先秦时期就存在了,如《周礼·春官宗伯·大司乐》中就有大司乐官职的设置,就是掌管“六代之乐”的演奏并“以乐语教国子”。然而叔孙通以秦代残存的雅乐为基础,制作了新的宗庙乐。“高祖时,叔孙通因秦乐人制宗庙乐。大祝迎神于庙门,奏《嘉至》,犹古降神之乐也。皇帝入庙门,奏《永至》,以为行步之节,犹古《采荠》、《肆夏》也。乾豆上,奏《登歌》,独上歌,不以管弦乱人声,欲在位者遍闻之,犹古《清庙》之歌也。《登歌》再终,下奏《休成》之乐,美神明既飨也。皇帝就酒东箱,坐定,奏《永安》之乐,美礼已成也。”当然,叔孙通为适应时代要求所作的雅乐,与先秦时以钟鼓、石磬等打击乐器为主的大型雅乐已经不同,他所作的宗庙乐,以管弦类乐器的演奏为主。
另除叔孙通所作的宗庙乐外,西汉各代君主驾崩之后,各庙所奏之乐亦可视为雅乐。“高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文庙奏《昭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孝武庙奏《盛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五行》也。《四时舞》者,孝文所作,以示天下之安和也。盖乐己所自作,明有制也;乐先王之乐,明有法也。孝景采《武德舞》以为《昭德》,以尊大宗庙。至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以尊世宗庙。诸帝庙皆常奏《文始》、《四时》、《五行舞》云。高祖六年又作《昭容乐》、《礼容乐》。《昭容》者,犹古之《昭夏》也,主出《武德舞》。《礼容》者,主出《文始》、《五行舞》。舞入无乐者,将至至尊之前不敢以乐也;出用乐者,言舞不失节,能以乐终也。大氐皆因秦旧事焉。”汉代宗庙乐,即雅乐系统有新创和因袭两种。汉初新作,如高祖四年作《武德舞》,高祖六年作《昭容乐》、《礼容乐》,汉文帝时作《四时舞》;因袭先秦六代之乐而更改其名的,如《文始舞》原为舜时所作之乐舞《大韶》,高祖六年更名为《文始》,周舞《五行舞》。
汉初雅乐的来源,按王国维的说法,有三种:一是叔孙通因袭秦人所作的宗庙乐;二是 “仅能记其铿锵鼓舞”的先秦雅乐;三是河间献王刘德所献的雅乐。(存于太乐署中,很少使用。) “是时,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
秦代已经有乐府机关的设立,雅乐衰微,俗乐兴盛。西汉初期则继承下来。 “孝惠、孝文、孝景无所增更,于乐府习常隶旧而已。” “高祖乐楚声,故《房中乐》楚声也。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名曰《安世乐》。”汉代官署多因袭秦制,乐府是因袭秦代而来。“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 “秦汉奉常属官有太乐令丞,又少府属官有乐府令丞。”。汉武帝始立乐府的最早文献记载:“至武帝定郊祀之礼……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颜师古注曰:“始置之也。乐府之名盖起于此,哀帝时罢之。”
汉武帝“乃立乐府”有两层意思:一是扩大了乐府的职能及人数, “昔余在孝成帝时任乐府令,凡所典领倡优伎乐,盖有千人之多也。”汉成帝时乐府有千人之多,由此推测出武帝时的人员设置绝不会少于此数。二是乐府的设置地点。 “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武帝建元三年在秦上林苑的基础上扩建上林苑,乐府位于城外的上林苑内,约在直城门西,建章宫北,毗邻平乐观。至于乐府的职能, “太乐令、丞所职,雅乐也;乐府所职,郑卫之乐也。”说乐府所职掌音乐均为俗乐。汉初郊祀不兴,到汉武帝时方大兴郊祀之事。“其春,既灭南越,嬖臣李延年以好音见。上善之,下公卿议,曰:‘民间祠有鼓舞乐,今郊祀而无乐,岂称乎?’”汉武帝重新设立乐府机关就是为了解决郊祀。 “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乾位也;祭后土于汾阴,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圆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夜常有神光如流星止集于祠坛,天子自竹宫而望拜,百官侍祠者数百人皆肃然动心焉。”虽然用于郊祀的音乐不是为了观赏,而是用于祀神,但时人并不视其为雅乐。“郊庙皆非雅声。” “今汉郊庙诗歌,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材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
乐府活跃于西汉历史上百年,汉哀帝时“诏罢乐府”。这与汉哀帝个人不喜欢音乐有关,而且乐府的很多职能也与太乐等音乐机关的一些职能相重复,国家没有更多的钱供养乐府内的官吏乐人,促成了汉哀帝对乐府的罢黜。 “绥和二年,哀帝省乐府。”汉哀帝虽然罢黜了乐府,但保留了乐府中的郊祭乐及古兵法武乐,所谓的“别属他官”就是将其归于太乐的领属之下。
汉哀帝罢黜乐府之后,东汉仅有管理雅乐的太乐署被继承下来,只不过在汉明帝永平三年,按图谶被改称为太予乐。“永平三年,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后汉书·明帝纪》“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 《后汉书·百官志(二)》《隋书·音乐志》载:“汉明帝时,乐有四品,一曰大予乐,郊庙上陵之所用焉。则《易》所谓‘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者也……”《宋书·乐志》认为:“蔡邕论叙汉乐曰,一曰郊庙神灵,二曰天子享宴,三曰大射辟雍,四曰短箫铙歌。”均出自蔡邕的《礼乐志》。汉乐四品的记载,以《东观汉记·乐志》记载的时间最早,最详细。其内容多来自蔡邕的《礼乐志》,一品是大予乐,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二品是周颂雅乐,单独列出,以区别太予乐中所包括的雅乐;三品是黄门鼓吹,皇帝宴饮群臣时所奏,为俗乐;自汉哀帝罢黜乐府后,没有文献记载有继承乐府管理俗乐的音乐机构设立。“黄门鼓吹百四十五人。羽林左监主羽林八百人,右监主九百人。”四品是短箫铙歌,为黄门鼓吹的一种。
总之,汉代乐舞机构虽然经历了数次变化,但大体上不出主管雅乐的太乐和监管雅俗乐的类似于乐府的机构存在。其中乐府的建立为音乐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同时,在后世流衍而为中国诗歌史上的一大文学体裁,在诗与乐的交融之中大放异彩。
2、汉代音乐
(1)汉代器乐
汉代乐器吹奏乐器:如埙、排箫、笙、笛等;弦乐器,如琴、瑟、箜篌等;
打击乐器:如建鼓、鼗鼓、筑、节。汉代重音乐,利用各种物质材料制作乐器“八音”者。即指金、石、丝、竹、匏、土、革、木。金(青铜)为钟,石为磬,琴瑟为丝,萧管为竹,生芋为匏,埙为土(陶),鼓为革(以革),拀敔为木。其中鼓声最大,有很强的震撼力。
山东沂南县北寨村出土百戏乐队汉画像石
汉代器乐演奏的表现形式为:独奏、合奏与伴奏,在陶俑和汉画像石中,各种音乐表现形式大都离不开器乐的演奏与伴奏,尤其伴奏是乐舞以及杂技百戏表演所必备的,汉代器乐演奏在民间音乐文化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伴奏乐队多以丝竹乐器为主,其规模及人数根据墓主人的身份和经济实力的不同而异。在歌、舞、百戏共同构成的宏大场面中,器乐演奏为更好的表现乐舞百戏,烘托气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如沂南画像石墓的百戏乐队非常壮观,乐人们排列成行坐在长席上,使用各种乐器,演奏美妙的乐曲。可识别的乐器有排箫、铙、埙、琴、笙等。
(2)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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